001年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在这一年里,各级民政部门以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实现了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 民间组织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来依法对各类社团进行了清理整顿,社团结构趋于合理,整体质量有所提高。取缔了包括“法轮大法研究会”邪教组织在内的一批非法社团,注销、合并了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社团。截至2001年年底,全国共登记体球网12.9万个,比上年下降1.5%;其中,全国及跨省域活动的社团1687个,比上年增加了159个;省级及省内跨地(市)域活动的社团19540个,比上年减少了1216个;地级及县以上活动的社团50633个,比上年减少了3158个;外国商会及港澳台社团64个,其中全国及跨省域活动的15个。
名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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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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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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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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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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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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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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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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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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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球网(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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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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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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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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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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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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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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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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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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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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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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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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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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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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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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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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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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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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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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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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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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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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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抚安置
国家继续加大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烈属、伤残人员和在乡“三红”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在乡特、一等重残人员的提高幅度最大,分别提高了1000元和800元。截至2001年底,共有优抚对象3825.9万人,比上年下降2.2%。在优抚对象人数下降的情况下,全年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50.6万人,比上年增长1.8%;这些人中:革命伤残人员85.5万人,比上年下降2.8%,全部享受伤残保健金和伤残抚恤金,其中:在乡革命伤残人员41.5万人,人均年抚恤金由2000年的1585.8元增加到2001年的1839.6元,比上年增长16%;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由2000年的309.5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317.1万人,比上年增长2.5%;其中:全部享受定期补助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9.9万人,比上年下降6.6%,其中:红军失散人员人均年抚恤金增长13.8%。
安置工作的改革稳步推进。各地坚持安置就业、扶持就业、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了退役士兵安置进度。特别是在15个县市进行的以自谋职业为突破口的安置改革试点,为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经验。2001年安置接收义务兵47.9万人、士官4.3万人、复员干部2500人;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等1.4万人。
国家继续加大对优抚事业单位的投入力度。2001年国家财政对优抚类事业单位投入3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2%。收养性单位床位6.9万张,比去年同期增长6.2%。
三、救灾救济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保障率全面提高。200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级民政部门下大力气狠抓了城市低保制度的扩面工作。截至2001年底,全国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1655.3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34%;共有1170.7万城镇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长190.8%,有效地保证了最低收入标准以下群众的基本生活,支持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2001年,我国先后发生了旱灾、洪涝、风雹、台风、地震、沙尘暴、雪灾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5215万公顷,其中成灾3174万公顷,绝收822万公顷。全国共有3.7亿人受到各类灾害影响,比上年下降18.3%;其中:成灾人口2.6亿人,比上年下降6.7%;因灾死亡2538人,比上年减少476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210万人,比上年下降55%;因灾倒塌房屋92万间,比上年下降37.5%。全年各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942.2亿元,比上年下降5%。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灾情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或亲赴灾区察看灾情、慰问灾民,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及时向灾区提供救灾支持。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救灾资金投入41亿元,有6000多万人次得到了吃、穿、住、治等方面的救济,有效地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2001年9月在江泽民总书记的倡导下,各大中城市普遍建立了捐赠工作站、点,社会捐助工作走上了经常性、规范化的轨道。民政部门共接收社会捐赠衣被1.3亿件,比上年增长62.5%;接收捐赠款7.6亿元。全部按捐赠者的意愿用于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
四、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建设示范活动,涌现出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社区的文明程度、居民整体素质和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提高。截至2001年底,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9.5万处,比上年增长8.3%;其中,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6179个。
农村村民自治工作稳步发展。通过换届选举和执法检查,使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迈出了新的步伐。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全国省以上命名的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792个,比上年增加205个。
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乡镇2万个,比上年略有增加。
乡镇体制改革积极推进。2001年,乡镇数量之比首次出现建制镇超过乡数。截至2001年底,全国设有建制镇20374个,比上年增加556个;乡19341个,比上年减少3858个,其中民族乡1188个。街道办事处5510个;县辖区78个。
全国设有社区居委会9.2万个(其中家属委员会0.8万个),比上年减少1.6万个;居民小组125.9万个,比上年减少1.3万个;居委会成员46.4万人,比上年减少2万人。村委会70万个,比上年减少3.2万个;村民小组541.9万个,比上年减少11.5万个;村委会成员316.4万人。
2001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805万对,比上年减少43.5万对;结婚率为12.6‰,比上年下降0.8个千分点。离婚125万对, 比上年增加3.8万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52.8万对,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72.2万对;离婚率为1.96‰, 比上年增加了0.05个千分点。
五、行政区划与勘界
截至2001年底,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设23个省, 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 2个特别行政区; 67个地(州、盟), 比上年减少了7个;662个市,其中:地级市265个,比上年增加6个;县级市393个,比上年减少7个;1660个县(自治县、旗、特区和林区), 比上年减少14个; 808个市辖区,比上年增加21个。
全国行政区划主要变更有:撤销北京市大兴县,设立大兴区;撤销北京市怀柔县,设立怀柔区;撤销北京市平谷县,设立平谷区;撤销天津市宝坻县,设立宝坻区;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设立石家庄市裕华区;撤销上海市奉贤县,设立奉贤区;撤销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区。将原云台区的朝阳镇、徐圩镇、板桥镇和中云街道划归连云港市连云区管辖,将原云台区的南城镇、花果山乡、云台乡和猴嘴街道划归连云港市新浦区管辖;撤销浙江省县级萧山市,设立杭州市萧山区;撤销山东省长清县,设立济南市长清区;将河南省确山县的胡庙、朱古洞、古城3个乡和遂平县的关王庙、诸市2个乡以及汝南县的水屯镇划归驻马店市驿城区管辖;将湖北省黄石市石灰窑区更名为西塞山区;撤销湖南省衡阳市江东区、城南区、城北区、郊区,设立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设立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茂港区辖电白县的羊角、坡心、七迳、小良、沙院、南海6个镇;撤销广西南宁市郊区。将原郊区的津头乡划归南宁市新城区管辖;将海南省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撤销重庆市长寿县,设立长寿区;将云南省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撤销陕西省商洛地区和县级商州市,设立地级商洛市;撤销甘肃省武威地区和县级武威市,设立地级武威市;撤销固原地区和固原县,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级固原市;撤销伊犁地区,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伊犁地区的伊宁市、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划归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等。
全国设有5个民族自治区;30个民族自治州;116个民族自治县,3个民族自治旗。
全面勘定省、县界线工作业已完成。2001年,重点解决省界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的收尾工作。几年来共完成全国68条、62000多公里省界和6300多条、41.6万公里县界的勘定工作。结束了几千年来我国省、县无法定界线的历史,为今后行政区域界线的信息管理、依法治界打下了基础。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地名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全国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进展顺利。
六、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稳步增长。截至2001年底,全国城乡可提供食宿的收养性单位3.9万个;床位124.6万张, 比上年增长10.3%;收养89.3万人,比上年增长4.6%;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类838个,床位10万张,收养4万人。
福利企业继续减员增效。2001年全国共有福利企业3.8万个,比上年减少0.2万个;残疾职工70万人,比上年减少2.9万人;经济效益继续提高,实现利润120亿元,比上年增长21.2%。
社会事务工作稳步发展。2001年,全国收养登记机关共办理儿童收养登记4.5万件, 其中:涉外收养8千余件。殡仪馆1415个, 比上年增加52个;职工3.5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火化炉4299台;火化遗体386.7万具,火化率47.3%,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757个, 比上年增长9.4%;安葬遗体308.5万具;其中,本年安葬遗体26.6万具,比上年增长19.3%。
七、彩票发行
福利彩票发行创历史最好水平。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发行额度为120亿元。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40亿元,其中电脑彩票120亿元,即开票20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0%,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任务,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八、老龄工作
截至2001年底,全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9062万,占全国总人口的7.1%,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4个百分点。2001年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完成了《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为开拓老龄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基础。
九、资金保障
2001年全国用于民政事业支出4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属于国家财政性支出315.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51%;其中:抚恤事业费69.4亿元,比去年增长14.1%;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费用31.2亿元,比去年增长26.3%;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90.6亿元,比去年增长38.5%;自然灾害救济费41.0亿元, 比去年增长16.5%;地方离、退休人员费用12.9亿元,比去年增长10.3%;残疾人福利事业费0.9亿元;其他民政事业费39.1亿元。
社会福利基金支出19.7亿元;集体统筹支出77.7亿元,比去年增长10.2%。
全年民政部门组织筹集的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折合金额15.9亿元,比去年增长27.2%。慈善团体募捐资金2.3亿元,资助福利项目1021个。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