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对象,主要是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群体、低收入群体和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我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189家,床位6万多张,成为我国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的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障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目前,我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总体上供给不足,能力较弱。目前,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约有330多个,但远不能达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一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要求,难以满足精神障碍患者日益增长的生活、医疗、康复、护理等方面基本需求,急需新建、改扩建机构和设施。
下一步,民政部将加大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规划建设力度,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用5年左右时间,通过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置设备、规范管理等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支持一批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集供养、康复、护理、医疗和社区支持为一体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都拥有一所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完善保障体系,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初步形成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服务网络,为特困群体、低保群体、流浪乞讨人员和低收入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