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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体球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规定: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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