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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补办结婚登记和一般办理结婚登记均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其父母已经去世,不存在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性,故无法补办。根据《司法部体球网解释和公证婚姻状况问题的通知》([83]司发公发字第257号)规定:“对于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实施前(1950年5月1日以前),按当时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为群众公认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此规定,向司法公证部门询问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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