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温暖关怀,河南省为登记在册的35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爱心消费券”,资金规模约10.6亿元。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可通过“云闪付”、商超预付卡或纸质消费券等方式领取“爱心消费券”,手机操作不便的人员可委托他人或由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帮助采购相当价值的物品。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由集中供养机构统一领取,统筹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
自“爱心消费券”工作启动以来,各地积极行动,消费券发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1月16日,全省已为110.9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每人300元标准发放“爱心消费券”,发放率31.5%,其中焦作市、鹤壁市、开封市发放进度较快,发放率分别为95.3%、92.7%、77.1%。
目前,发放工作正有序推进,预计春节前后将陆续发放到位。(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