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区民政系统部署开展“惠民生、解民忧、暖民心”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八项行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开展困难群众惠民保障行动。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便民提质行动。健全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等机制,集中开展走村入户摸排,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申办救助事项。
开展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必要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独居老人主动为其申请社会救助。及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存在其他困难的分类给予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同时动员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合力织密织牢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行动。加强主动救助,加大街面巡查力度频度,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
开展扶残助残暖心行动。深入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政策覆盖面。开展困难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情况大排查,主动帮助符合条件人员申领补贴,确保应享尽享。
开展因疫遇困群众救助帮扶行动。健全主动公开、主动发现、主动接办、监测回访、督促抽查工作机制,加大特殊困难群众走访摸排力度,全面实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提高苏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确保“先行救助”有效落实。
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行动。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体走访慰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问题。开展送“救助幸福清单”上门活动,方便群众“一站式”了解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知晓本人及家庭享受的各类救助情况,推动救助工作更加有形有感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