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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召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2-11-09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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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展开交流。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参加会议并讲话,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同志及34家省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应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个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健康、养老、消费帮扶等工作。

会议指出,社会组织涉及各行各业,覆盖面广、社会资源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潜力巨大。去年全省有1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了教育帮扶、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帮扶等乡村振兴工作,投入资金1877万余元,受益人数达117万余人,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强调,民政部门要持续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合作,进一步收集各地区特别是重点帮扶县的帮扶需求和社会组织的帮扶意愿,将需求意向或项目向民政部和援青省市推送,争取支持帮助,通过选树示范基地、宣传报道等举措,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热情,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专业服务和行业资源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学习了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的《青海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青海省年保玉则慈善基金会、青海省物业管理协会及青海省山东、四川、浙江、江苏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建言献策,纷纷表示会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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