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地名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地名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正式建立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统筹全省地名管理工作,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市(州)之间信息互通,研究解决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联席会议由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信访局、省林草局、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26个部门(单位)组成。省民政厅为牵头单位,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地名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四川省地名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显示了四川省政府地名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社会各方面具有较强的号召力,有利于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方位地推动地名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