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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工作

时间:2022-05-1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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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宏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地名管理条例》、全国民政系统(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议和《民政部办公厅体球网学习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精神,安排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地名工作的领导,科学总结长期以来我国地名工作实践经验,系统阐明了地名管理的方针原则、范围内容、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等各方面要求,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区民政系统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地名工作取得新发展,奋力开创地名工作新局面。要抓实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条例》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学习平台,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形式,提升学习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实效性。要抓好制度配套,全面梳理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地名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依照相关程序规定,做好修订准备工作,确保与《条例》标准要求相一致。适时启动自治区地名管理规定修订调研申报工作。要抓细重点工作,大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立地名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地名使用、变更,不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原则,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建立地名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民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条例》贯彻执行指导检查力度,形成工作落实闭环。要推动《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调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为《条例》宣贯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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