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部门和省总工会制定出台《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工作基础。
《办法》细化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同时,参照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将家庭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扣减、家庭财产量化等相关制度沿用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精准度。
《办法》优化了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程序。按照“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明确了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所需提交资料清单,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大范围精简,并严格禁止基层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层层加码。将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相关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清单,申请对象在无法准确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必须环节,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对象,可以通过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通过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极大缩短了救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时效性。
《办法》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措施。医疗救助方面,低保边缘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按规定落实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住房救助方面,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按相关政策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居环境改善;对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存在住房困难的,全力保障其住房需求。教育救助方面,对不同教育阶段就学、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生活补助、助学贷款、安排勤工俭学等方式予以资助。就业救助方面,对低保边缘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采取落实培训补贴、优先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积极扶持其就业。困难职工帮扶方面,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帮助其解困脱困。兜底保障方面,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和大学生等特殊群体,视作单独立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有关标准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通过整合各方面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各项救助政策合力,进一步提升对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力度。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办法》相关规定做好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加快建设青海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的监测力度,为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落实救助政策提供支撑。(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