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扩大了保障范围,优化了锚定指标,增强了启动频次和灵敏度,强化了补贴发放时效,将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进一步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
一是明确了启动条件。《实施方案》明确“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启动联动机制,向低保、特困等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月所有启动条件不满足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二是扩大了保障范围。《实施方案》将保障范围由“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拓宽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在儿童福利关爱保护上出实招,进一步扩展社会救助广度。
三是提高了最低补贴标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乘积计算。为有效发挥价格临时补贴兜底作用,《实施方案》提高了最低补贴标准,将全区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由15元提高到20元。联动机制启动后,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区统一最低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