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通知,巩固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持续推进整治工作。据悉,2021年按照民政部统一决策部署,陕西扎实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全省248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已完成整治1547家。
《通知》要求,2022年各市区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清除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是准确把握整治重点。对连续未参加2020年度、2021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新成立社会组织;2020一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二是依法依规分类整治。对存在撤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或吊销登记证书情形的慈善组织,及时予以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协调业务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指导社会组织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强化整治工作联动。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常态化的会商机制,将整治工作纳入会商的重要议题,明确分工,加强协同,形成整治合力。四是持续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有益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健全排查机制,完善日常管理措施。完善综合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推动无效低效社会组织有序退出。(根据陕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