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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突出三项重点 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时间:2022-04-0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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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聚焦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持续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工作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牵头建立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机制和推进机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创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12个,扎实做好嘎查村(社区)村规民约制定修订指导工作,全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覆盖率均达到100%。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社会组织“一讲两坛三会”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行动,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确定包头市青山区等6个社区社会组织登记试点,全区已登记社区社会组织2241家,建成盟市、旗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48个,5家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编制首府社会组织生态圈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内蒙古社会组织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提升社会工作发展质量。加快构建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五社联动”,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110个,累计建成社工服务平台410个。统筹整合民政资源和下沉服务事项,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和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任务,创新发展“6+X”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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