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年2月28日至3月6日是《条例》实施以来第一个江西省志愿服务周,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各类公益活动,营造全省志愿服务发展氛围,近日,江西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志愿服务周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主题宣传,展示志愿服务工作的新成就、新风貌、新发展,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让“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志愿服务人人愿为、时时能为、处处可为的生动局面,助力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
《通知》明确,宣传贯彻《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倡导在民政服务机构窗口、社区志愿服务站为“一老一小”、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