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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

时间:2022-06-1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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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对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朝克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建华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即将迎来党的诞生纪念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全区民政系统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自治区安委办体球网开展“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安全管理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配套措施,对照《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逐一排查,逐一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对能当下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做到“一隐患一方案”,实行销号管理。要扎实细致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对照《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主动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积极争取将民政服务机构房屋纳入自建房安全鉴定范围,对自查过程中发现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及时转移服务对象,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进危房。要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坚持从思想意识抓起,从工作措施管起,从责任落实严起,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全面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

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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