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坚持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抓紧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一、抓学习教育全覆盖。把安全生产作为党组必学内容,编印《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专题学习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国家、自治区体球网安全生产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相关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上来,确保安全发展理念入心入脑,各项工作快速落实、取得实效。2021年,厅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安全专题学习5次,研究部署民政安全生产工作4次;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100多次,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191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130多场。
二、抓责任落实全覆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的底线红线,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厅领导逢会必讲安全,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调度、监督指导,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及时调整民政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及726所养老服务机构、212所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65所救助站、14所儿童福利院和115所婚姻登记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从根本上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抓隐患排查全覆盖。紧密结合民政安全生产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扎实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绝对安全。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不达标、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堵塞消防通道,以及电器设备及其线路管路、取暖燃气等设备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安全隐患,严格按要求规范用火、用电、用燃气行为,坚决杜绝小问题造成大损失。2021年,全区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1000余次,发现隐患问题713个,已整改完毕688个,未完成整改的已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可防可控、及时消除。
四、抓督导检查全覆盖。厅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走访大调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水电燃气安全、房屋设备安全等进行深入检查,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各相关业务处室通过电话抽检、视频连线等方式,对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调度检查,以常态化督查检查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质量。2021年,厅领导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等地落实民政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抽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70多所,业务处室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抽查120多次。
五、抓建章立制全覆盖。坚持“治本重于治标”,完善民政安全监督、安全生产述职评议等制度,逐步形成涵盖监督管理、检查巡查、事故督导等内容的民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规范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制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手册,强化日常监测、预警响应、协调联动,不断加强源头防控、薄弱环节监管和重点领域防范,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落地落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