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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排部署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时间:2022-02-1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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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召开2022年第4次党组(扩大)会议暨民政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传达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宏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自治区连续两年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突显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突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的坚强决心。便民利企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目标,民政部门作为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职责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各项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全区民政系统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确保各项部署要求在民政系统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对照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明确民政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路径措施、实现形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二要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推动各项民政政务服务全面进驻服务大厅、上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做到应进尽进、应上尽上。加快推进民政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尽快完成与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对接,坚决打破数据壁垒,消除数据孤岛。三要全面提升民政政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各项经办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加快流程再造,提高经办效率。建立统一的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全区上下口径一致、统一标准流程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四要加快推进数字民政建设,推动“互联网+民政”发展,实现民政“数据通”、“系统通”、“业务通”,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五要严格落实电子证照应用各项要求。六要强化线上监管措施,提升线上监管水平。七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民政政务服务便捷、高效、优质水平。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重点任务考核,增加权重,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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