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坚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摆在突出位置,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统筹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确保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欢乐祥和过节。
一、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补助资金
一是印发《体球网扎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前下拨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困难群众补助资金55.24亿元。二是建立救助资金发放日报告机制,督促各地于1月10日前将1—2月份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到位。目前,全区保障低保对象157.69万人,发放1—2月低保金9.69亿元,保障特困人员9.58万人,发放1—2月低保金1.79亿元;为30.3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059.7万元,为28.5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182.37万元;704名孤儿、1285名散居孤儿、3120名实事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全部发放到位。三是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用足用好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备用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1月份以来全区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09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509.87万元。
二、深入细致做好主动发现主动救助
一是指导各地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对不同类别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或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前全区已将264.1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二是完善以盟市为单位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指导各盟市对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的条件,当满足任一条件时立即启动价格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协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累计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67人次。四是认真落实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指导各地加大走访探视力度,组织村(居)儿童主任对所服务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未返家过年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进行常态化家访,及时掌握养育、监护、健康、安全等情况,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问题。
三、从严从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体球网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防范等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民政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印发《体球网做好冬春和“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视频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在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方面,切实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早”和“五有三加强”等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地从严从实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在加强民政安全生产方面,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规范用火、用电、用燃气行为,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方案,实行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定期调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检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81家,整改安全隐患13处,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绝对安全。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方面,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信访矛盾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掌握动态、回应关切,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定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根源上削减安全稳定隐患。
四、广泛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
一是厅党组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体球网做好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工作要求,专题研究春节慰问有关工作,支出慰问金130万元,对民政服务机构、社区和救助对象进行慰问。厅领导带队深入盟市、旗县民政服务机构、社区和厅包联小区的困难群众家庭进行慰问,摸实情、听民声,帮助基层和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困难群众家庭开展慰问工作,详细了解民政政策、救助措施落实情况,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二是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关爱困难群体系列活动,依托社工站、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基层服务场所,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慈善社工等资源,为困难群体和有需求的群众提供专业服务。截至目前,已开展关爱活动180余场次,惠及1.5万多人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