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出台《宁夏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新增“低保边缘家庭”,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办法》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的概念。主要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家庭。《办法》放宽了财产认定的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人均货币财产总额应低于48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考虑到实际生活情况,低保边缘家庭可有一辆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办法》细化了刚性支出的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支出、教育费用支出、残疾康复费用支出、租赁住房费用支出、就业成本支出、因灾、因意外事故费用支出、照料支出等,首次提出了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失能失智老年人和0-3岁婴幼儿照料支出费用的扣减,每位需要照料的人,按照1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认定扣减。
在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全区低收入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梳理集成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信息数据,形成宁夏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慈善等社会组织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进行常态化救助帮扶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