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江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江西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消除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方案》强调,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对辖区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房屋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开展安全鉴定,通过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分类处置。
《方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百日行动”,6月底前,完成对养老机构房屋安全排查任务;8月底前,完成全部养老机构、设施的排查任务,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12月底前,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整治工作完成后,再利用一年时间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机制,实现长效常治。(根据江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