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区民政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和民政部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打好“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攻坚战,以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方案明确,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各地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站)、农村互助幸福院、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特别是要格外关注“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经营单位。
方案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织密织牢民政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绝对安全。
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中央体球网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部、自治区工作要求,履行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等5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要分级建立自查工作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靠前指挥,各分管同志要具体推动、跟踪指导,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大检查工作,强化调度通报,坚决杜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