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试行)》正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该办法将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向外延伸,新增“低保边缘家庭”,主要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家庭。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 (试行)》,自治区民政厅主动出击,积极与自治区残联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登记在册的1.8万低保边缘户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有317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三四级智力或精神残疾可单独纳入低保”的规定,及时向各地民政部门发布了2022年第一批监测预警信息,指导各地主动向筛选出的317名残疾人家庭送政策上门,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享受低保待遇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下一步,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宁夏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重点加强大病患者、“三无”对象、生活困难残疾人数据比对,及时发布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切实推动社会救助从“政策等人”向“政策找人”、“被动救助”向“主动帮扶”转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