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32个助残日到来之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对做好全区残疾人工作作出批示,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同时也是需要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全区各级各方面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残疾人工作,完善政策机制,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要把关心关爱体现在经常、融入到日常,多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他们在医疗、康复、就业、教育等方面享有更多获得感。要组织开展好助残公益行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本职,倾情聚力,健全政策措施,强化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助推全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水平
坚持把守住已脱贫残疾人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重要任务,制定《体球网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已脱贫残疾人纳入兜底保障9.1万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覆盖近40万残疾人。
二、提升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水平
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体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措施》,把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重点对象,健全完善动态管理、监测预警、主动发现快速响应、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四项机制”,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残疾人低保对象31.9万人,特困人员3.8万人,今年以来累计为5400人次困难残疾人提供临时救助。健全与医保、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为符合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全面精准提供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三、提升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提请自治区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完善资金管理、发放监管等配套制度,形成“1+N”政策体系,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扩大补贴对象范围,目前自治区两项补贴标准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惠及32万困难残疾人和29.6万重度残疾人,今年已下拨资金4.76亿元,确保补贴按月足额发放。深入实施“福康工程”、“助康工程”,为3万多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适配矫形器4000余例、其他辅具2.5万余件。启动“精康融合”行动,积极推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内蒙古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展示服务示范中心建设,结合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助残政策宣传、康复辅助器具展示等活动,不断推动提升康复服务覆盖范围和服务效果。扎实做好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各项工作,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自然增长保障机制,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平均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004元和1712元,保障标准位居全国前列,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惠及2640名残疾孤儿,各级儿童福利机构深入开展多样化特殊教育,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儿童福利院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脑瘫儿童术后康复基地。统筹推进困难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断提升残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四、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聚焦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综合应用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办理流程,不断提高“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服务质量。积极延伸民政助残政策宣传触角,在残疾人办证服务窗口设置温馨提示,摆放政策“一翻清”、“一看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提升源头经办效率。积极培育助残服务类社会组织,结合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残疾人照护护理、康复医疗、就业培训、社会融入等助残事业,截至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助残服务类社会组织达107家,其中50余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服务残疾人达5万余人次,内蒙古众益残疾人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内蒙古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园。持续深化“五社联动”,创新发展“6+X”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依托旗县、苏木乡镇、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深入实施“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全区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3400余场,受益残疾人达2.6万人次。
下一步,自治区民政厅将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有关工作安排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要求,坚持弱有所扶,以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兜底网,更好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