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对全省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统筹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祭扫工作。
通知明确,3月25日至4月6日,全省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按日、分时段以及预约、限总人数等管理措施,除保障基本的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冷藏、骨灰安葬(安放)等服务外,暂停开展守灵、告别、祭奠等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葬等易形成人员聚集的群体性活动,暂停殡仪馆开放日活动;暂停开放骨灰堂、寄存室等人员高度集中、相对封闭的室内场所,可由殡仪馆、公墓因地制宜设置室外区域供群众祭祀。暂停祭扫服务或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向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定价要求,不得随意定价涨价。要创新和优化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模式,强化人文关怀。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主动公开公示殡葬服务项目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信息,拓展网上祭扫、远程祭祀、代理祭祀等服务项目。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广大群众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段错峰祭扫,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祭扫“足不出户”。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倡树殡葬新风尚。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要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贯穿清明祭扫全过程。(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