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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0-07-1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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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民政局下发《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全市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时间,力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及其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开展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五个一”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一堂专题消防安全课,以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和消防安全知识为重点,加强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宣传,通过宣传栏、微信、网站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知识在机构广为普及。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组织有条件的职工和服务对象参与,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正确应对消防安全问题。添置和更新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加大对室内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对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对暂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

推进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和工作规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构建民政社会事务工作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市、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标准培训和抓好相关政策宣传。各类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知识、消防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全面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政策落实。

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社会事务领域民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分类评估各类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事关消防安全事项逢事必商,日常工作交流定期会商,排查整改和具体个案处置联合执法。

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在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机构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认真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现代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场所布置和功能分区布局清晰,设备设施摆放安全稳妥,生产工作行为规范高效。

打造培树行业标杆示范单位。在2020年底前,结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纪念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70年主题活动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以及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打造一批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在前期打造选树标杆示范单位基础上,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到2022年底,在民政社会事务领域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要求。(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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