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各县市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新疆民政厅加大指导帮扶力度,统筹加快推进农村幸福大院建设。目前,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207个幸福大院全面进入启动运行阶段。
一、完善入住条件情况
22个深度贫困县207个农村幸福大院,除个别工程收尾、完善配套设施外,全部进入设备调试、启动运行阶段。已完成适住情况检查,具备入住条件107个,占比52%。
二、生活物资保障充足
22个深度贫困县民政部门统一采购配备大宗生活物资444.87万元。其中,大米191.38吨,面粉351.57吨,清油96.59吨。为入住困难老人购买冬夏两季统一服装35000套、鞋袜20000套。
三、管护力量配备到位
选配幸福大院院长207人,护理人员1976人,厨师、保安人员1018人。随着部分幸福大院启动运行,已有283人上岗工作开展服务,其余人员可随时到位。
四、做好入院老人体检
落实困难老人入院体检、能力评估、入院手续办理工作,并建立一人一册健康档案。实名登记拟入住老人14648人,完成入住老人体检11670人。
五、老人实际入住情况
11个县市已启动运行幸福大院37个,入住老人2043人,占已运行幸福大院建设床位数75%,占207个幸福大院建设床位数13%。其中,喀什地区29个,入住老人1634人。和田地区5个,入住老人354人。阿克苏地区3个,入住老人55人。
新疆各县市狠抓工作落实,新疆民政厅积极指导各地稳妥有序推进老人入住和运行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农村幸福大院老人入住及运行管理工作方案》。在加快项目建设收尾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方案中明确的启动运行工作各项措施。县市民政部门多措并举,为幸福大院启动提供了服务保障。
二是开展适住情况检查。安排各地州从7月1日开始对207个幸福大院开展适住情况检查,有序启动幸福大院运行。重点检查项目设施配备、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一院一策”管理方案、适老化设施、管护力量等方面,做到新建、改建项目全覆盖,确认符合入住条件后,有序安排困难老人入住。
三是落实实名制管理,精心组织老人入住。各县市提前做好困难老人入院体检、能力评估、入院手续办理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一人一册健康档案,并与新疆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时更新数据,加强监测分析。新疆民政厅正在开发农村幸福大院信息管理系统,拟于7月中旬投入使用。
四是开展帮扶指导。组织北疆、东疆等地养老机构和敬老院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务工作骨干60余人,对207个农村幸福大院管理服务开展驻院传帮带。着重从入住条件准备、安全管理、老人体检、饮食就餐服务、居室环境整理、医疗服务、实名制登记、信息化管理、心理疏导、感恩教育等方面开展针对性业务帮扶,确保农村幸福大院启动后正常运转。
55个非贫困县计划建设农村幸福大院232个,正式投入使用143个,占比75%。采购配备米面油等物资163吨。选配管护人员1528人。确定入住老人9395人,已完成入住老人体检3215人。已完成入住老人1482人,入住率15%。
下一步,新疆民政厅将持续指导各地做好农村幸福大院适住情况检查,开展驻院帮扶,确认符合入住条件后,有序组织老人入住。确保207个幸福大院7月底前老人入住,全部启动运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