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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政部门全力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工作

时间:2021-02-0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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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沈莹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情况和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措施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根据疫情形势发展,省民政召开2次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高效统筹各地民政部门推进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和帮扶关爱工作,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细致排查坚决杜绝“漏保漏救”等问题发生。各地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合理有效方式开展排查,重点掌握分散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中的重病患者、重残人员、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状况,通过微信排查、电话排查、入户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排查覆盖至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困难职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群体,杜绝因封闭管理等原因出现“漏保漏救”问题。各地民政与卫健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即时交换、比对确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信息,对确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实施基本生活兜底救助。绥化市已累计排查社会救助保障对象19.7万人,救助困难群众130人,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98万元。哈尔滨市扎实开展特殊困难群众摸排,全面掌握全市中高风险区域1.38万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情况,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众进行重点排查,全部落实“一对一”包保责任制,确保救助及时、照护到位。伊春、鹤岗、鸡西等地加大救助政策宣传,积极发挥村(居)委会、社区工作者以及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二是统筹救助资源全面保障困难群众节日期间基本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国办《体球网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牵头起草贯彻落实意见,发改、财政、住建等13个部门均立足自身职能落实了工作任务,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通过组织专项行动、加发低保金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节日基本生活。哈尔滨市财政筹集资金490万元,为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发放“两节补助”,3.9万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绥化市望奎县全力做好隔离群众返乡安置,在为困难群众发放米面油等食品和日用品、防控物资基础上,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牡丹江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救助“暖心行动”,及时掌握困难老年人、孤困儿童、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资金发放情况及困难家庭的急难问题,及时予以临时救助。大庆市筹集资金184万元,按照城市低保、城市低收入和城市特困人员每人300元标准,农村低保、农村低收入和农村特困人员每人200元标准发放救助金,惠及9500余人。

三是认真研究部署扎实落实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措施。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体球网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两办”部署,认真落实民政系统服务保障措施。做好孤儿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加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这两类群体的定期探访;落实救助保障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在内的各种服务;优化简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认定审核审批程序,要求做到当月申请、当月审批、当月发放生活保障金;强化家庭监护指导,明确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确定一名符合条件的照护人代为照护留守儿童。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将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救助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加大低收入家庭认定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对就地过年的外省人员,符合条件的由留居地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本省内留居外市、县过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在留居地或户籍地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做好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开展主动救助,做好在站和托养机构救助对象生活安排;做好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在院患者和工作人员等特殊群体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积极帮助机构平稳有序运行。与财政厅积极协调,准备春节前给予民政福利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发放疫情防控、生活物资补贴,帮助机构渡难关,确保不能回家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过好年。据了解,鹤岗市筹集资金50万元,对假期不返鹤过年的近500名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其他困难群众发放节日生活补助。

四是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活动。第一时间向全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发出倡议书,动员他们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支持性服务,运用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抗疫宣传和提供心理援助。哈尔滨市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关爱服务活动。道里区协调区慈善会,为350户低保A类家庭每户发放600元节日慰问金,共计发放慰问金21万元。道外区组织主题帮扶活动,为2623户重残人员和22名无人照料的低保人员,通过送货上门的方式,发放价值50余万元的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黑河市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重点困难户,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探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493人,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生活物品累计2.38万元,发放慰问金12.75万元。大兴安岭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重点困难户,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工作,截至1月27日,累计探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838人,向困难群众发放各类生活物品10万元,发放慰问金23万元。

五是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省、市、县、乡民政部门全面公开社会救助求助电话,及时受理反馈困难群众求助请求和投诉举报,方便困难群众咨询政策、申请救助。畅通疫情期间救助渠道,简化救助流程,提高疫情期间救助的时效性。跟进临时救助,解决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急难性困难。加强防疫宣传,确保各项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哈尔滨市在市政府网站、公众号平台公开市、区(县市)社会救助服务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在线受理救助申请、解答群众咨询。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组织街道民政助理、网格员等,通过全覆盖巡查,加大困难群众的排查救助力度,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事一议”等方式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探索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绥化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四不见面”审批程序,加强对分散特困人员的照护,确保广大群众在基本生活受到影响后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应有保障。大庆、鸡西、七台河市畅通疫情期间救助渠道,优化救助申请流程,指导各县(区)民政部门采取电话办、帮办代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办理,先救助后补办手续,对于必要的申请材料可在风险等级降低后补充提供。(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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