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海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三聚三基”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 ,着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不断加大民政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全年投入各级各类民政事业经费53.84亿元,同比增长6.82%。其中:争取中央财政经费补助资金30.19亿元,同比增长0.71%;省财政安排经费补助资金13.5亿元,同比增长1.15%;市(州)、县(区)财政配套资金8.72亿元,同比增长25.84%;筹集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2亿元,同比增长22.03%;以及包含六市(州)对口援青项目资金在内的其他资金3600万元,同比增长27.41%。
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的持续稳步增长,切实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全年投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41.19亿元,服务全省各类民政救助保障对象134.22万人次。其中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资金达31.28亿元,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因灾因病陷入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和低收入家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等,并将23.46万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切实发挥了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和救急难方面的职能作用。其中用于保障各类特殊群体的民生资金达9.91亿元,全省40多万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各族群众享受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惠民殡葬补贴等各类民生福利政策,有力推动了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迈进,进一步扩大了民政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社会效益。同时,安排并落实基层组织运转及干部报酬经费6.31亿元,助力全省4664个村级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调动了全省4万名村(社区)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了民政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服务保障能力。
全年投入民政项目资金5.4亿元,组织实施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三大类259个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互助、贵德2个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布设,新建5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8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95个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维修和改造提升了106个敬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设施和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等其他民政服务项目。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累计接收慈善捐赠款物2.89亿元,拨付使用2.83亿元,各类民政资金及时下拨和发放到相关福利机构及民政对象手中,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和民政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营,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