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动态 > 正文

贵州省民政厅启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补充推荐工作

时间:2020-04-2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字体:    打印

为表彰慈善力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奉献爱心、参与慈善事业,根据民政部的统一部署,贵州省民政厅于4月26日印发《体球网调整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推荐有关安排的通知》,启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申报对象补充推荐工作。

此次补充评选推荐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对象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候选对象分为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四个类别。

捐赠企业奖: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省内外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省内企业。主要依据企业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情况等。

捐赠个人奖: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向省内外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个人。主要依据个人为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数额,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慈善方式创新等情况。

慈善楷模奖: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爱心团队。评选不以捐赠款物金额为主要依据,而以慈善行为和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为主,重点表彰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慈善工作者、爱心团队等。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表彰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的慈善项目和设立的慈善信托。重点表彰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开展的,或重点服务疫情严重地区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省级群团组织、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和各市(州)民政局等均可向省推荐“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推荐前,各推荐单位应就补充推荐对象情况征求本区域(领域)的有关部门意见。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