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是全社会最困难、最脆弱和需要格外关心、关注的人群,如何确保在脱贫攻坚战中不让残疾人掉队,一直是党和政府的牵挂。近年来,广东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这一目标,全力做好残疾人脱贫攻坚和兜底保障服务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在共奔小康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根据省扶贫办、省残联初步统计,目前广东持证残疾人160.57万人中,有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52813人,其中已脱贫250253万人,脱贫率98.99%。针对目前全省尚有2560名残疾人未实现脱贫,广东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扶贫部门,联合残联,合力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打赢残疾人脱贫攻坚战。
应补尽补 不断完善残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
广东于2012年在全国率先同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两项制度,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要政策支撑。2019年1月起,广东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保障对象范围。2020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提升, 分别达到生活补贴每人175元/月、护理补贴每人235元/月。截至2020年3月,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134.8万人次(其中享受困难生活补贴39万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95.8万人)。广东还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精准补贴、动态管理。
同时,积极推广辅助器具和改善康复服务。经民政部等6部委评审遴选,确定深圳市、广州市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深圳市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圳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康复辅具产业园。2019年,各地积极开展扶老助行福康工程(“助康计划”),技术人员深入贫困地区,走村串户,上门服务,为全省198名贫困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检测、适配轮椅、助听器、康复护理床矫形鞋垫及矫形鞋等康复辅具。推进爱心助行惠万家项目,为社会残疾人安装假肢348人次、维修480人次,制作矫形器961人次。
此外,为进一步服务好脱贫攻坚大局,贯彻落实5部委《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鼓励并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依法稳妥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应救尽救 持续加大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广东民政部门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力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
针对贫困户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帮扶,广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相关措施。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及3、4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无需按收入、财产认定标准认定,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全省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70元、712元,比上年分别提高了60元、32元。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全面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保障好生活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全省年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6970元、13800元,比上年分别提高1089元、611元;月人均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73元、726元、1280元。
对于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以缓解残疾人员及其家庭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其渡过难关。
持续优化流浪乞讨残疾人员救助服务。对重病重残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城管等部门直接护送到当地卫计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康复,对病情稳定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为其提供相应的生活照顾及开展寻亲护送返乡。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全省救助管理机构通过在媒体发布公告、社工介入沟通、DNA对比、人脸识别等方式,共帮助7124名包括残疾人员在内的长期滞留人员成功寻亲返乡。此外,适当提高流浪乞讨人员基本伙食标准,明确托养人员基本伙食费用最低标准为“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的必需食品消费支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应养尽养 着力提升残疾儿童养治康教服务水平
残疾儿童是脱贫攻坚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广东民政部门全面落实相关养育和保障服务政策,确保应养尽养。
落实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方面,督促各地区将2020年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提高至每人每月1820元,分散供养提高至每人每月1110元。
保障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权益方面,积极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目前广东“明天计划”救助对象已经拓展到散居孤儿,项目由手术治疗拓展到非手术治疗、体检、康复。2019年共完成4043例体检、440例门诊与住院治疗、429例矫形康复、13例康复医疗、2例特殊药品费用资助。同时为41家福利机构提供残疾儿童脑瘫康复筛查1457人次,全省共建立554份康复档案。同时,实施儿童福利机构治教康设施设备建设“苗圃计划”,推动全省各地级市和孤残儿童较多的县(市、区)级儿童福利机构基本配齐医疗、康复、教育设备,为孤残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改善孤残儿童特教服务水平方面,2016年,广东省民政厅参与制定《广东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纳入全省特殊教育统筹实施。目前,全省儿童福利院内有教育部门批设特教学校8所,特教老师305名,自设特教班36个,购买特教服务11项。
此外,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全省15个经济欠发达地市,对包含残疾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开展关爱保护,推进一对一结对帮扶。
广泛动员 扎实推进形式多样的助残服务
广东十分重视培养发展助残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扶贫解困、生活照料、支教助学、出行帮助等服务。
省民政厅指导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市以家庭(社区、社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居住、生活在社区的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群体。
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江门等地还通过开展公益创投,引导各社工机构发掘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需求,资助实施残疾人专项社会服务。广州市各级残联已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组成以社工、心理咨询师为主体的跨专业团队。
省民政厅以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为抓手,在全省19个地市建设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1737名社工扎根村居,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各类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提供社会工作服务,并依托社工站成立乡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全省各类社工服务平台通过社工带领志愿者,普遍开展精神病康复政策宣传、知识普及讲座、社区共融活动、家属支持系统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为推动形成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服务体系,加快广东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提高精神残疾患者生活质量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做好残疾人兜底保障服务工作,事关全省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民生福祉,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广东民政系统将继续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广东残疾人迈入全面小康步伐,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而努力奋斗。(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