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下午,云南省民政厅组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体球网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学习贯彻体球网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2月6日全国民政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部署推进全省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体球网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两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党中央印发《体球网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深刻阐述了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组织领导、基本策略、重点举措,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民政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体球网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系列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具体行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体球网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民政力量,为云南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把民政领域的疫情防控纳入全省防控工作大局,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民政厅成立了疫情应对协调小组,先后就养老、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机关内部等民政全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印发了通知、指南、手册,为全省民政部门全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各地民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防控措施,积极发挥民政服务防控大局的职能作用,着力做好自身领域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及服务对象、民政部门机关、单位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会议强调,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来不得半点虚工、更不能有半点延误。民政系统服务对象基数大,服务机构中的老年人、儿童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等都属于易感人群,随着春节假期后人员流动加速,疫情感染风险进一步增加,疫情防控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全省民政系统还面临不少困难问题。
会议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体球网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决策部署,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更大贡献。一是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养老、儿童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民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以及民政部疫情防控有关指南等要求。二是要强化慈善捐赠管理。引导各类慈善组织坚决服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将募集的定向捐赠以外的资金物资,重点投向疫情严重地区。要在本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募捐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负起责任。三是要推动夯实城乡社区群防群治基础。根据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指导城乡社区充分发挥居(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组织动员作用,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在基层、在社区得到更好落实。四是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和疫情感染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简化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当月审批当月发放。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对非本地户籍生活困难患者,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五是要加强死亡患者遗体处置工作的指导协调。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作,规范优化遗体处置流程,切实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加强遗体处理相关信息管理的要求,落实有关信息报送要求。六是要积极引导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等发挥优势、对接需求,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社区“两委”,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七是要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积极推行电话、网络、微信预约,分批分时段婚姻登记,建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和及时救助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凡进站必须进行身体检视测量体温、新入站受助人员分区隔离观察和疫情期间暂停送返等要求。要做好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群众信访接待等窗口的防控工作。要做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中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民政系统机关及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好工作人员自身健康。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各项民政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情况的思想准备、措施准备,创新工作方式,按照“三个聚焦”的要求,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一是要坚决打好民政脱贫攻坚战,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对象、标准、政策、管理的衔接,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精准救助、稳定脱贫。二是要着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要充分发挥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作用,健全救助制度,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能,防止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积极做好“互联网+低保”和“大数据+低保”的推广、应用、管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完善和落实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制度。及时足额发放孤儿救助金,建立健全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三是要着力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疫情防控作为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加大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加快解决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葬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婚姻登记行风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开展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及智慧社区建设。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力度,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新模式。五是要及早谋划编制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要做好民政领域“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认真做好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对工作预案、工作部署和具体安排进行再检查、再完善,加强统筹协调和汇报争取工作,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质保障。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知责尽责,展现新作为新形象。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工作方式,支持基层民政干部全力抓疫情防控。统筹各类宣传传播渠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传递正能量;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及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各地宣传网信部门营造联防联控的良好氛围。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进行调度、通报,对不落实防控部署要求、工作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省民政厅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州(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领导及科(股、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参加会议。(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