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申报的《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精神卫生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被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为地方标准,自2020年11月18日起实施。
为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公共卫生事件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长效机制,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民政厅在认真总结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服务对象自身特点和机构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公开征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协调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将宁夏儿童福利院申报的《儿童福利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宁夏社会福利院申报的《精神卫生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宁夏邦尼养老服务中心申报的《养老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规范》列入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经过标准编制、征求意见、试运行、专家评审等环节发布为宁夏地方标准。
《防控规范》对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区域管控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主体责任,压实了职责分工,对民政服务机构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规范管理,防控传染源和防止传染病疫情的感染发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