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区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专项行动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欧阳晓晖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姜宏传达全国会议精神并作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党和国家声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
会议确定,从3月下旬到6月30日在全区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主要打击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体球网、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整治六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及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机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务实举措,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合力推进、重拳惩处,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各项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打击整治工作的良好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由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刘国刚主持,自治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政府(行署)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