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一事一网一窗一次”改革实现“沈阳通办”的要求,沈阳市民政局本着方便群众、创新服务的原则,经辽宁省民政厅批准、沈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沈阳市实行户籍在沈阳市的居民可跨区办理婚姻登记。目前,沈阳市是东北地区第一个婚姻登记跨区办理试点。
一、婚姻登记跨区办理的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增加,沈阳市区域内跨县(区)工作和居住的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婚姻当事人跨区、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成为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
二、实现条件
2019年,沈阳市已全部完成了1950年以来现存的200多万条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今年1月1日启用沈阳市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全面推行人脸识别应用,提高对婚姻当事人身份的甄别能力,自动进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残疾人等信息的查询,实现一键式查询比对结果反馈,完善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和材料预审功能。沈阳市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完善网络环境和硬件配置,配备了智能化设备,提高了婚姻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这一切都为实行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今年7月,沈阳市民政局印发了《在全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方案要求,在场所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安排等方面做好了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准备工作。
三、时间和范围
2020年9月1日起,沈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当事人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可以选择本市任一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可跨区办理的婚姻登记业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查询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仍由沈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一办理。
四、推行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
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后,沈阳中心城区业务量将有所增加。为了便于民政部门统筹协调、合理调整婚姻登记机关资源,满足市民休息日、节假日以及结婚登记高峰日的婚姻登记需求,倡导市民办理婚姻登记提前网上预约。市民可以通过沈阳市民政局官网、沈阳民政公众微信号、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网上预约,网上预约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拨打拟前往的婚姻登记处咨询服务电话进行电话预约。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不预约的不予办理。(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