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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多措并举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儿童

时间:2019-06-0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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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成都市建立了包括孤儿养育、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并采取多项举措,精准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等26个市级单位共同开展特殊群体儿童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成立儿童福利专门机构。2019年5月,经成都市委、市政府批准,成都市民政局设立了儿童福利处,负责全市特殊群体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民政部门增配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了儿童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精细化。

三是提高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20%,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并纳入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同步提高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一类、二类困境儿童分别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30%和70%发放生活补贴。

四是持续开展“大走访”活动。按照“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部署安排,对部分区(市)县、儿童福利机构和困境儿童和孤儿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今年以来,已开展法规政策培训3批次,面对面座谈交流148人次,督促儿童保护政策落地落实。

五是建立特殊群体儿童巡查关爱工作机制。区(市)县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将特殊群体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特殊群体儿童全面排查、定期走访等工作,及时掌握特殊群体儿童家庭、监护、养育、就学等基本情况,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内每名特殊群体儿童进行巡查探望。乡镇(街道)儿童福利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福利主任负责特殊群体儿童保障政策宣传、监护指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等日常工作。
六是部署开展“六一”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儿童保护周活动,确保新增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100%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邀请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代表,开展“我是法定(委托)监护人”宣誓活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护意识。(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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