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精神文明办、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体球网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志愿服务工作,汇聚社会资源,传递社会关爱,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发展、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正确引导、依法自治、创新发展、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明确了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志愿服务组织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登记管理、资金支持、人才培育等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涌现出一批公信度高、带动力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功能有效发挥,成为推动人们相互关爱、传递文明的重要渠道,成为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改善民生福祉的有力助手,成为增进社会信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生力量。
《实施意见》要求,一要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层级管理,在省级重点培育管理联合性、综合类、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各地重点培育管理植根基层、主业清晰、服务落地的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发展网络文明、司法、交通、卫健、环保、体育、文旅、扶贫、科普、助残、应急、消防、禁毒、支教等专业化志愿服务组织。二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针对目前大部分志愿服务组织规模小、注册资金不足、缺乏相应专职人员和固定场所的实际,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基本精神基础上,可以按照活动地域适当放宽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所需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地、活动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激发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已经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为其提供规范指导和工作支持。三要完善志愿服务组织监督管理。建立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登记管理机关评估、资助方评估、服务对象评估和自我评估有机结合的志愿服务组织综合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跟踪评估,将评估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各界资助以及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推进志愿服务组织诚信建设,将志愿服务组织守信情况纳入社会组织诚信指标体系。对业务活动与志愿服务宗旨、性质严重不符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退出机制。志愿服务组织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完善组织内部治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组织造血功能,加强志愿服务行业自律。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高校、党校、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志愿者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熟练掌握服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骨干,着力培养一批富于社会责任感、熟悉现代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人才。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积极支持本单位、本社区的专业人才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优化志愿者队伍结构。志愿服务组织要注重招募、使用专业志愿者,建立健全志愿者日常管理培训制度,对于专业性要求高的志愿服务项目,要强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能力素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通过规范招募、科学管理、创新服务,培养、吸引和留住优秀志愿者。
《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志愿服务组织阵地建设。一是完善志愿服务工作站(点、岗)。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鼓励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场所,充分运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鼓励依托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等机构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或吸纳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入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以及车站、码头、空港、医院、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设施要积极招募志愿者,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岗)。在具备条件的乡镇、行政村建立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提高农村志愿服务组织的承接能力,推动志愿服务向农村延伸发展。二是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中心),支持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和初期运作,帮助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已建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的地区,要积极吸纳志愿服务组织进驻,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针对性的扶持。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与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沟通,鼓励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免费的资金证明、审计、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推广志愿服务组织信息化平台。进一步管好、用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贵州”网络信息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志愿服务组织依法、及时、完整、准确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保护志愿者个人隐私,规范、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科学开展志愿服务星级认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贵州”网络信息平台开展注册招募、信息发布、活动展示。
《实施意见》强调,要提升志愿服务组织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方法,打造志愿服务品牌项目,优化“和谐贵州?三关爱”绿丝带志愿服务行动、“暖冬行动”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和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清河”保护河湖志愿服务行动、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夜校等重点品牌志愿服务项目。(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