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青海省民政厅召开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推进会,通报试点地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和做法,对下一步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出席并讲话。
会议认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工作部署,将社工站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相关活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克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匮乏,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电脑等硬件设施设备不足,运行经费没有来源等各种实际困难,按照“先有后好”的工作思路,4个试点地区较好地完成了28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任务,初步摸索了不同地域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方法路径和运行模式,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指出,社工站建设是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途径,是解决社会工作发展短板的必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着力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完善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制度设计,加快构筑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购买方式合理;要抓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培训督导,将站点建设与队伍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出一批有知识、有热情、懂专业、善工作的专业社工,真正在基层服务和基层治理中展现专业价值和专业水准。
会议强调,要在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作中筹好进度和质量、城市和农村(牧区)、眼前和将来“三个关系”,真正把乡镇(街道)社工站打造成基层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为党的基层群众工作注入创新活力,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
各市(州)分管市(州)长、民政局局长,各试点县(区)民政局局长,省民政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会议。(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