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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高效推进

时间:2019-11-1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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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规划布局。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和“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编制完善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二、规范设施建设。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一体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配备统一的标识标牌、外观形象、功能风格、文化氛围。

三、促进医养结合。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到2022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级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对每个乡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并制定相应评估考核奖补办法予以实施。(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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