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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时间:2020-02-0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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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坚持立足大局、紧扣重点,全力有序开展民政领域疫情防疫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一、加强机制制度建设

为统筹推进全省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实施《云南省民政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5条措施》,及时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局)、单位为成员的厅疫情应对工作协调小组。1月28日应对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体球网总书记对疫情防控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以及省委常委会体球网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研究分析当前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的形势,确定了“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严防死守”的工作原则,对养老、儿童福利、殡葬、婚姻登记、慈善、舆情应对等工作作了更加周全细致的安排。1月31日,应对工作协调小组召开民政系统视频调度督查会议,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压实属地责任,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民政服务对象范围广、情况复杂、人群集中,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是易受感染的特殊群体的特点,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严防死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疫情发生以来,省民政厅先后就养老、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机关内部管理等民政全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印发转发了指南、指引、知识手册、工作方案及通知等,为全省民政部门全力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抓好一线民政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印发《体球网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体球网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以及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自1月26日起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各类集体活动立即停止,加强厨房、餐厅、入住房间等通风消毒,切实斩断病毒传染途径。各级民政部门及机构迅速行动,全省787个养老机构、46个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施了封闭管理。印发《云南省民政厅体球网切实做好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婚姻登记场和殡葬服务、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全面防止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疫情传播。各地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响应号召,发出温馨公告,全省共取消2月2日2200余对婚姻预约登记,避免人员集中;救助管理机构认真询问求助人身体状况,进站先测体温,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各殡葬服务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人员自身安全;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组织机构,加强人员管控和业务管理,尽力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源进入机构。

(二)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切实织密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印发《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体球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地多渠道了解社会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口罩等措施予以救助;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在防疫期间落实不断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三)发动社会力量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为营造群策群防的良好氛围,联合省卫健委《体球网转发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学习掌握疫情防控重大政策意识和防范意识,依托微信、电子屏、宣传栏、标语、喇叭等载体,及时宣传防疫常识,发布和动态更新当地疫情防控动态和工作措施,加强对社区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的关怀慰问工作,大力倡导“口罩文明”,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切实把社区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保障。印发《体球网全省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社会组织暂停举办各类年会、团拜、展览、交流及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行业自身规范,抵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行为,依法有序参与慈善救助及帮扶活动,带头维护社会秩序,积极传播正能量。鼓励社区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社区“两委”,做好人员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截至2月5日,厅管社会组织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706520.96元,一次性防护口罩1万个,食品饮料一批。

三、多措并举抓落实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微信、QQ、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各州、市民政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省纪委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深入昆明市东川、富民等区(县),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随机监督抽查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实行日常疫情“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养老、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重点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建立每日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各级各类工作信息实现横向共享、上下联动,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注重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坚持唱响民政好声音,加大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教育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全省民政系统工作成效及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协调争取一批口罩发放至州(市)一线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一定程度缓解各地防护物资短缺的问题。继续做好“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中婚姻登记预约和“我要办低保”功能服务、殡葬信息化系统平台、社会组织法人库等一系列“互联网+民政服务”的开发应用,让民政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民政政务服务事项。

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

抓住春节假期结束前、干部职工即将重返工作岗位的关键节点,印发《厅机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对机关运转、办公流程、卫生保障等作了细化要求,引导、教育干部职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升防护能力,确保收假返岗第一天,厅机关、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第一时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途径,升级改造OA办公系统,在机关大力推行“不见面办公”,避免人员集中,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同时,每日排查每名干部职工接触来自湖北的人员、确诊患者、疑似病例人员的情况,严格进出登记,加强体温监测,对人员流动大的场所增加消毒次数,通过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机关疫情防控能力。(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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