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原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充实调整为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
8月23日,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新形势下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内容涉及加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件件事关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2021年工作要点中“亮点”频现:
——加强家庭保护
依法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政策保障范围。
推动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工作和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
——加强学校保护
加强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管理。
持续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
持续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预防网络沉溺、禁毒等方面专题教育。
加强对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师德违规、校园欺凌等事件的督导。
加大对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师德师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加强网络保护
规范建设青少年在校教育和网课平台。
建立“网络空间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
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APP等。
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行为。
——加强政府保护
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本科专业,指导中职学校开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相关课程。
优化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网络,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
优化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
——加强司法保护
建立向党委和政府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
对疑似儿童失踪的报案一律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调集精干警力快速查找、快速侦破。
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奸、猥亵等性侵类犯罪。
制发适用规定,依法妥善办理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
——加强社会保护
加强对未成年人参与的表演活动和在线演出活动的监督管理。
严惩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行为。
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推动旅游景区设置母婴室、家庭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报警系统。(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