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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专项治理农村低保取得实效

时间:2020-01-1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黑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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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强力推进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将完善细化政策措施纳入专项治理全过程,将“六精准”总要求贯穿专项治理各环节,将严格查处要害问题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使专项治理工作贴民心、接地气、可感知、可检验,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一、从制度层面不断攻克难点堵点

省级层面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针对救助申请、认定、审核、审批等环节存在的难点和堵点,认真研究设计解决方案,把各地务实管用的好办法以制度形式进行固化和推广,实现政策突破创新,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打好基础、提供依据。

省民政部门将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回避和备案的范围从申请人本人和配偶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扩大到旁系血亲,进一步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对低保审核审批中的特殊疑难问题,建立“一事一议、集体决策”制度,用好用足相关救助政策,坚决防止“漏保”。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人户分离问题采取户籍地办理低保,居住地协助核查复查的处理办法,让人户分离人员也能按政策享受低保待遇。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认定体系中赡养费计算标准,按赡养义务人收入扣除户籍地低保标准之后的一定比例推算。完善信息核对机制,促进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全省核对部门由5个增加到12个,核对项目由10项增加到30项,省级层面实现了与13家银行和税务、住房等部门信息及时对接。

二、在操作过程精准做实综合治理

组织各级社会救助力量采取信息平台查、市县交叉查、人力拉网查、发动群众查、部门监督查等“五查”措施,细化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认定、衔接、退出、发放、管理、服务“六精准”,扎实提升工作质效。

交叉互检,检出自我监督新常态。推出了“市级、县级交叉互检”制度,按照1%的比例随机调取13个市(地)和农垦总局2019年新增低保对象1695户,组织市县“背对背”调查,调查结果由省厅统一反馈,让自我监督、自我完善成为常态。
重点抽查,查出问题一律通报。以“符合条件一个不落,不符合条件一个不留”为目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专项检查,重点查“错保”“漏保”“脱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省厅成立工作组深入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区重点抽查,抽查结果全省通报。

深入推进低保、特困人员“办事不求人”。提升为民服务办事质量效率,实行“四个百分百”,即群众办事流程知晓率100%、低保申请受理率100%、审核低保入户调查率100%、审批低保公示率100%。开通一个“直通车”,即向社会公布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群众可直接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个人诉求和基层工作问题,省厅对各市县区举报电话使用情况100%核查。

三、对要害问题持续强化整治成效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紧盯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要害问题,着力破除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见实效、困难群众得实惠。
大力整治重点对象脱保、漏保。各地严格把握低保认定条件和标准,坚持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刀切”。全省共排查出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4.6万户、7.6万人,发现“脱保”206人,“漏保”23人,目前根据政策要求,脱保人员全部恢复低保,漏保人员也已全部纳入低保。实行了单人保、大病保、延时保等政策,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1.3万名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

由点到面彻查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问题,各市(地)民政局一把手负总责,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制度落实”工作组,对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实名通报、严惩不贷。两年来,全省共立案调查4件、问责干部8人。

切实发挥整治成果警示震慑作用。充分利用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共下发社会救助领域腐败作风问题通报4次,下发社会救助政策落实通报10余次,起到了强烈的震慑警示作用。(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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