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持续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深入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创建、专业人才培养、服务模式创新等工作,不断为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注入活力和动力。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推动“党建+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党建工作嵌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购买服务、评优评先等全过程、各环节,扩大党组织在社会工作中的覆盖面,确保党的领导贯穿社会工作始终。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优化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组织实施万人培养计划,充分利用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资源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工作者持证率和转化率,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人才激励保障力度,制定《体球网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动激励保障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快构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
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设旗县(市、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三级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制定《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指引》,明确“一年试点、两年扩面、三年覆盖、五年完善”的工作目标,按照“五有”(有工作场所、有专人服务、有健全规章制度、有规范工作流程、有统一标识)标准,高质量推进社工站建设,稳步实现社工站提档升级。
四、创新基层治理和服务模式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载体作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依托作用和社会慈善资源助推作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方案(2021—2025年)》,组织实施“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