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多地遭遇特大暴雨天气,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河南省民政系统迅速反应、积极作为,把解决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为重点,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简化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加大救助保障力度,全力以赴抗汛情、防疫情、兜底线、保民生、促发展,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一、加强政策创制,打牢精准施策基础。此次受灾群众中有低保对象31.2万人、特困人员3.2万人,另有16.3万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为减少灾害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各地全面排查受灾困难群众人数和基本生活情况,对防汛应急响应级别III级以上的地区的救助对象,除死亡情形外,在本季度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应急、财政、民政部门联合印发《体球网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过渡期救助内容,核准核实救助底数,做到精准施救、应救尽救。出台《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明确规定政府或社会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捐赠的救灾款物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研究制定《河南省民政厅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案》,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防止困难群众因灾返贫致贫。
二、畅通救助渠道,增强临时救助效能。畅通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热线,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先行救助”的有关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将受灾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当地居民及非户籍地滞留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按急难型进行认定和救助。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从省长备用金中紧急拨付临时生活补助资金2亿元,用于受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需要紧急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目前有9807万已下发至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另有5085万已下拨至乡镇,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
三、及时发放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政、财政部门通力合作、克服困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低保金、特困供养金、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金等“救命钱”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对受灾群众中已纳入低保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通过增加低保金额或拉大补助档差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因灾造成自理能力下降的特困人员,及时重新评估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照料护理标准档次;对因灾情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标准,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目前已对186.9万名受灾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2亿元。
四、凝聚救助合力,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帮扶。结合正在开展的“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加强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以及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对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和走访慰问,做好灾后救助帮扶工作。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引导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机构、广大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优势,为老人和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困难帮扶等方面的服务,积极参与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有192家社工机构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参与社工7580人、联动志愿者28.2万人次,累计服务受灾群众65.2万人次。(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