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民政厅将着力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特殊群体关爱、基层社区治理四个体系,不断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排查分类建档,完成全省未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范围贫困人口中的老人、无劳动能力人员大排查工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贫机制,实施保障性防贫措施,防止成为新的贫困人口。推动省市县三级设立社会救助基金。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规范性和精准度。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落实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推动存量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培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老年人助餐等工作。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确保90%以上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所有养老机构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抓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健全空巢、留守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城乡居家探访制度,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台账。
健全特殊群体关爱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活动,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统筹规划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推行孤儿市级集中代养。组织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救助和托养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健全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推动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管理融合发展,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动组建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年活动,推进社区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梳理规范社区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减负增效。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年底前实现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健全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年内50%以上的市、30%以上的县建成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年底前50%以上的县(市、区)培育成立至少1家为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共同发力,使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更加稳固。(根据河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