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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强能力优服务 内蒙古打造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

时间:2023-03-3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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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体球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部署,要求“‘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为此,自治区民政厅将创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纳入“十四五”城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从2021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实验区创建,支持各地立足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2023年,民政厅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2121”工程,专项创建2个市域、10个县域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百家“北疆示范社区”创建、百家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该工程旨在通过盟市、旗县“两级实验”促进城乡社区治理水平重点推进,以“双百行动”带动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实现整体提升,其中,“两级实验”正是民政厅推出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2.0升级版。

总结典型经验 丰富实验区创建模式

2021—2022年先后开展的第一、二批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开辟了以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实验承接主体,通过“小切口深挖掘”的方式探索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堵点的实验路径,极大地调动了基层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探索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成果。作为第一批自治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聚焦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不畅、社区服务供求不对等问题,以“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为主题,开发推出“多多评?码上生活”社区智能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线上线下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治理双向发力,此项成果已全面推广至鄂尔多斯市下辖九个旗县区。康巴什区的实验经验为自治区拓展实验路径、丰富实验模式提供了启发。

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将实验主体从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扩大到盟市民政局,实验区范围也从县域拓展到市域。通过丰富实验模式,有力调动了盟市民政部门统筹民政领域资源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的积极性。今年,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塑基层治理体系”、“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要求,以“提升首府基层治理能力,打造创新实验样板区”为主题申报创建市域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从推进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等方面全面提升全市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支持保障 提高实验区创建标准

为切实增强各地实验区创建成效,民政厅对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从第一、二批每个实验区40至50万的支持标准,提升至市域实验区每个300万、县域实验区每个100万,实现了资金支持的升级倍增。与此同时,也对市、县两级实验区的创建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完成实验任务、形成实验成果,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社区治理经验模式和服务品牌,真正发挥实验破题、示范引领作用,还要注重点面结合,自主开展一定数量的实验区和“北疆示范社区”创建,指导相应数量的城乡社区完成能力提升,推动已达标城乡社区优服务、上水平,未达标城乡社区补短板、强能力。

2.0版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把“双百行动”纳入评审标准,一方面有利于推动自治区“十四五”城乡社区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增强实验区创建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有利于推进区域化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增强实验区创建的含金量和示范性。

做好分段指导 促进实验区成果转化

在实验申报阶段,民政厅组织业务骨干对各地申报实验方案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并组织自治区城乡社区建设咨询专家组部分成员召开评审会,对各盟市申报的实验主题、目标、措施进行评审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2023年盟市、旗县(市、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名单。

在实验组织阶段,将进一步推动“全区社区治理咨询专家组”、“自治区基层治理研究基地”专家团队加强对实验区的指导,组织开展月调度、季通报、中期评估,分出“优、良、中、差”,肯定亮点成绩,点出问题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在结项验收阶段,将继续延续第一、二批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做法,按时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验收,及时将通过实验形成的基层治理成果在全区总结推广,不断推动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为完成好体球网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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