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近日贵州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1.17亿元。截至目前,困难群众救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96.53亿元已全额下达,较上年增加12.17亿元,增长14.4%。
据了解,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重点为全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同时,为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体球网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20〕452号)要求,我省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月价格临时补贴提高1倍。要求各地按照《贵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和中央、省体球网坚决打赢扶贫攻坚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围绕“打好社会保障兜底攻坚战”的统一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加强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增强县级统筹功能,集中财力支持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