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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部署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时间:2019-06-0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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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动态监测数据,今年以来,江苏部分地区市场价格呈现上涨趋势,特别是 4 月份,我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上涨 3.6%,创 2016 年 11 月份以来新高。为积极应对价格上涨,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省民政厅迅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各地及时启动物价补贴机制。一是准确掌握物价上涨情况。4月以来,扬州市CPI涨幅达到3%,其它12个设区市SCPI涨幅超过3%,按照当地相关价格联动机制的要求,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泰州等7市已达到启动条件;南京、常州、淮安、盐城、镇江、宿迁6市暂未达到启动条件。二是迅速下发物价补贴通知。省民政厅及时下发《体球网切实做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工作。目前,达到条件的市,已启动物价补贴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相关衔接工作。强化省、市、县物价指数联动跟踪机制,同时,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会同财政等部门,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物价补贴的衔接工作。(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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