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球网

图片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动态 > 正文

河南省民政厅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时间:2020-04-0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字体:    打印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第一季度,河南省城乡低保人数同比增加14万人,增幅4.6%,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18亿元,同比增加1.8%。截至目前,河南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2.2万人,同比下降11.7%,农村低保278.6万人,同比增加7.6%;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不低于4260元,同比增加10.4%,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178元,同比增加7.2%,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不低于570元,同比增加9.6%,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286元,同比增加4.4%。全省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4.65亿,同比增加6.9%,城市低保金3.53亿,同比下降14.9%,合计支出18.18亿元,同比增加1.8%。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河南省民政厅视疫情为命令,把防控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构建精准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因疫情感染隔离导致家庭困难的人员,优化救助申请办理程序,及时提供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服务帮助,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低保和特困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情况零报告制度,及时关注困难群众现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如焦作市将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暂停低保对象动态退出;开封、平顶山等地将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非低保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二是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河南省民政厅加强与发改、统计、财政等部门工作协调,截至目前,全省共下拨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1亿元,有力保障了320.8万(城市42.2万人、农村278.6万人)城乡低保对象、51万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均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3.8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2161.2万人次,其中低保对象1875.5万人次,特困供养人员285.7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防止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疫致贫、返贫。

三是开启“多元精准救助”新模式。疫情期间,各地民政局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的沟通联系,认真组织开展摸排,为救助对象及时补充应急食物、生活必需品,共同应对疫情。如郑州、许昌、驻马店、巩义等地积极协调慈善总会购买发放口罩、84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南阳市启动城乡低保、“政福保”“政康保”、临时救助快速办理机制,凡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立即落实救助政策,对因感染新冠肺炎而导致死亡的,给予5万元赔付,对定点医院参与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因新冠肺炎造成身故的,赔付30万元/人。(根据河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