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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民政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7-07-2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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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山东省民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民政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鲁民〔2017〕49号),决定实施民政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省民政各领域标准化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我省民政业务领域标准制定。系统分析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优抚安置、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康复辅具、民政信息化、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政业务领域标准需求,对接民政国家、行业标准,突出重点,制定标准目录,明确时间进度,加快推进标准研制工作,力争于2019年底前,编制32项民政业务标准,其中养老服务领域制定11项。二是编制我省民政标准化工作指引。汇总民政各业务领域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重点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社会组织、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社会事务(殡葬、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优抚安置(军休服务、军用饮食供应、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康复辅具等领域标准内容进行解读,提炼总结关键技术指标要求,编制形成我省民政标准化工作指引,为民政各领域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提供操作性强的技术指导文件。三是加强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成立省级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逐步建立民政各业务领域的标准划分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强标准的研究制定,积极参与省内外民政标准化活动,打造有利于民政标准化发展的技术平台。四是推进实施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项工程。扎实推进实施养老服务标准化、优抚安置标准化、城乡社区与社会工作标准化、社会救助标准化、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标准化、社会组织标准化、康复辅具标准化等专项工程,全面提升山东民政各项业务标准化水平,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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