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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时间:2017-10-1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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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下旬至8月初,江苏省民政厅、省妇联、团省委等20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4个督查组,对苏中、苏北地区,16个县(市、区)的32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督查围绕组织领导、推进措施、“八项任务”落实、部门联动、信息动态管理等五个方面,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督查结果显示:自“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坚持依法保护,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和政府保护的主导责任,引导群团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努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24774人,与专项行动开展前相比减少17421人,减幅为7.2%,其中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且没有委托人监护的减少到0,减幅100%;无人监护从3944人减少到0,减幅100%,无户籍人数从5227人减少到537人,减幅为89.7%;辍学人数从209人减少到68人,减幅为67.5%。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制度建设。2016年11月,成立了由省政府分管省长为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民政厅厅长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26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全省13个设区市均建立了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政策措施。强化工作机制。省政府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民生十项实事,实行目标管理,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写入《省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明确责任主体和内容。民政、公安、教育三方核心成员单位数据定期交换共享、比对,确保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户籍登记、保学责任落实。

二是紧扣“专项行动”,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在全国层面率先开发省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系统,指导各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实现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居)五级实时数据查看,主动向相关部门开放端口。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指导作用,组织、督促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并落实“1+1+1”帮扶机制,已覆盖224535人。将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基本生活。教育行政部门抓牢学校阵地,建立学校与留守儿童家庭沟通联系机制,设立“心理咨询室”,专人负责定期开通“亲情视频”。重点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为有寄宿需求的留守儿童提供服务。公安机关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基层派出所履行相关职能。卫生计生部门实施留守儿童健康促进项目,指导项目县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拓展到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使留守儿童普遍受益。妇联推动开展“女童保护”项目,探索将“防性侵”课程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总体内容,提升女童保护志愿者专业化水平,避免儿童遭受“二次伤害”,打造“江苏模式”向全国推广。财政部门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法院加强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重大敏感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涉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罚力度。

三是夯实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相关资源,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活动及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帮扶打造关爱支持平台。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社区治理创新,强化三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村(居)民委员会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1614个,近两年共提档升级600个;省妇联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共建有儿童之家21614个,为社区内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共青团建立“希望来吧”291个,关工委建立“校外辅导站”3.3万个。各地积极落实民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体球网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26号),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充实基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在2016年利用1000万福彩公益金扶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础上,2017年增加500万省福彩公益金首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重点针对苏中、苏北8个设区市的农村留守儿童,预计扶持50个项目,每个项目服务人群覆盖3500个农村留守儿童。项目内容主要涉及开展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服务、开展生活照料和学习教育帮扶服务、开展加强心理关爱服务、开展安全、法治教育服务等方面。针对留守儿童在心理健康、情感调适、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需求,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接纳社会力量参与,有效解决了留守儿童生活失助、学业失教、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的难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门间协作、联动机制还需加强。专项行动涉及不同领域较多部门,虽然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做了大量工作,但联动较少、各自为政较多。省级联席会议建立时间不长,在资源整合及工作合力的凝聚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失辍学、未登记户口等核心数据仍是重点、难点,急需相关部门支持。

二是基层工作基础薄弱。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尚未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迫切需要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专业办事的问题。基层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化程度有待加强。

三是儿童工作类社会组织力量偏小。现有社会组织大多以开展为老、为残、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儿童工作类的社会组织较少,专业的儿童工作类社会工作者集中在苏南地区,苏中、苏北地区较少。

三、对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领导作用,纳入部门和地区工作的总体安排予以部署和落实,继续推动部门协作,加强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优势互补,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稳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入专业社工、社会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力做好宣传引导,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不断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

三是大力培育发展儿童工作类社会组织。引导各部门,依托现有社会组织,积极引入、孵化、培育本地儿童工作类社会组织,成立省级儿童工作专家库,加大对儿童工作类专业社工的督导,不断提升儿童工作服务成效。(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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